農會 金融業務類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農業金融法」第31條規定,吸收存款係農會信用部依該法辦理之業務項目,農會信用部應切實依照核定業務範圍內辦理業務,不得有拒絕收受各類存款及變相拒絕收受存款之情事。
A正確答案
農會信用部須依核定範圍辦理業務,且依法嚴禁拒絕或變相拒絕收受各類存款。
為什麼答案是 A
敘述正確。農業金融法明文規定農會信用部應依核定範圍辦理業務,且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收受各類存款,以落實在地金融服務。
考點:禁止拒收存款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農會信用部須依核定範圍辦理業務,且依法嚴禁拒絕或變相拒絕收受各類存款。
農漁會信用部具公益性與在地金融服務責任,故法規明文禁止「拒收存款」或「變相拒收」以保障民眾權益。
逐選項分析
A禁止拒收存款✓ 正確
敘述正確。農業金融法明文規定農會信用部應依核定範圍辦理業務,且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收受各類存款,以落實在地金融服務。
B禁止拒收存款✕
敘述錯誤。農會信用部負有在地金融服務責任,法規明確禁止拒絕收受存款,故本題敘述應判斷為正確,選此項為誤。
農會信用部核心業務與限制
| 法條依據 | 規範內容 | 重點提示 |
|---|
| 農業金融法第30條 | 列舉信用部得辦理之業務(如收受存款、放款等) | 業務範圍須經主管機關核定 |
| 農業金融法第31條 | 應依核定範圍辦理;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收受存款 | 保障民眾存款權益,維持在地金融穩定 |
考生可能誤以為金融機構基於私法自治有完全的自由締約權而可拒絕存款。但農會信用部具在地公共服務性質,法規特設「禁止拒收存款」的強制規定,不得推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