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管理人員類別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115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某縣警察局後勤業務承辦人員A,為因應以下四種預算不足情形,擬分別建議適用「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作為補救方式。依預算法相關規定,下列四種情形與其建議之補救方式配對,何者完全正確?
甲:縣政府依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交通違規稽查業務,警察局因此增加相對應人力及業務支出,現有預算不敷支應
乙:縣轄區發生重大地震災害,警察局須緊急動支大量搜救及安置協助費用,超過現有法定預算甚鉅
丙:縣政府依法律規定新設「數位犯罪偵查科」,須編列設置初期之相關人事及設備費用
丁:縣政府配合中央辦理一項四年一次之大型警政評鑑活動,所需費用現有預算無法支應
A甲→追加預算;乙→特別預算;丙→追加預算;丁→追加預算
B甲→追加預算;乙→追加預算;丙→追加預算;丁→特別預算
C甲→追加預算;乙→特別預算;丙→追加預算;丁→特別預算正確答案
D甲→特別預算;乙→特別預算;丙→追加預算;丁→追加預算
C正確答案
本題依命題設定,甲、丙屬預算法第79條追加預算事由;乙屬第83條重大災變;丁的「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題幹設定為大型警政評鑑,視為重大政事,故配對為追加、特別、追加、特別,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甲是依新修正法律增加交通違規稽查業務,屬依法增加業務致增加經費,配對追加預算;乙是重大地震災害,屬重大災變,配對特別預算;丙是依法新設數位犯罪偵查科,配對追加預算;丁是四年一次的大型警政評鑑,「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具重大政事性,配對特別預算。四項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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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依命題設定,甲、丙屬預算法第79條追加預算事由;乙屬第83條重大災變;丁的「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題幹設定為大型警政評鑑,視為重大政事,故配對為追加、特別、追加、特別,選C。
先判斷法定事由:依法增加業務、依法增設新機關→追加預算;重大地震災害→特別預算;「四年一次」明確是「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若屬重大政事→特別預算。因此選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甲依法增加交通違規稽查業務,丙依法新設數位犯罪偵查科,均可對應追加預算;乙重大地震災害可對應特別預算。惟丁為四年一次的大型警政評鑑活動;「四年一次」即屬預算法第83條第4款所稱「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題幹設定為大型活動,具重大政事性,應配對特別預算,而非追加預算。
B✕
甲、丙配對追加預算正確,丁配對特別預算亦符合「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的設定;但乙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正屬預算法第83條的「重大災變」,應為特別預算,不應配對追加預算。
C✓ 正確
甲是依新修正法律增加交通違規稽查業務,屬依法增加業務致增加經費,配對追加預算;乙是重大地震災害,屬重大災變,配對特別預算;丙是依法新設數位犯罪偵查科,配對追加預算;丁是四年一次的大型警政評鑑,「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具重大政事性,配對特別預算。四項均正確。
D✕
乙重大地震災害配對特別預算、丙依法新設機關配對追加預算均正確;但甲是依法增加業務,應配對追加預算而非特別預算;丁為四年一次的大型評鑑活動,「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應配對特別預算而非追加預算。
追加預算與特別預算:本題事實之法定要件對照
| 題目情形 | 關鍵事實 | 對應規定 | 預算方式 | 判斷說明 |
|---|
| 甲 | 新修正法律使交通違規稽查業務增加,致人力及業務經費增加 | 預算法第79條第1款:依法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 追加預算 | 增加經費的原因是依法增加業務。 |
| 乙 | 重大地震造成大量緊急搜救及安置協助費用 | 預算法第83條第3款:重大災變 | 特別預算 | 地震屬典型重大災變。 |
| 丙 | 依法律新設數位犯罪偵查科,須支應初期人事及裝置 | 預算法第79條第2款:依法增設新機關時 | 追加預算 | 題幹以「依法新設」作為關鍵事實。 |
| 丁 | 四年一次的大型警政評鑑活動,現有預算不足 | 預算法第83條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 特別預算 | 「四年一次」即屬「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且題幹所示大型活動具重大政事性。 |
1. 行政層級瑕疵:預算法第83條明定特別預算由「行政院」提出,題幹以「縣警察局」為背景,在法條主體與行政層級上存在命題瑕疵。地方政府實務上遇此情形多依追加預算或流用處理,或依預算法第84條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範準用。但就考試解題而言,仍應回歸預算法第79條與第83條之「法定事由」進行配對,不受主體瑕疵影響。
2. 數字對應:題幹丁之「四年一次」即屬預算法第83條第4款「數年一次」之具體實例,邏輯上完全吻合,切勿因法條文字為「數年」而誤認不包含具體年數。
3. 修法沿革:預算法第79條於108年修正後,已刪除「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之舊款,考生切勿將舊規定誤認為現行追加預算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