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管理人員類別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115 年第 21 題單選題
行政院於99年7月30日以院臺法字第0990040576號函修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列有關廉政倫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不在此限
B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3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C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3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1萬元為限
D公務員指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人員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錯誤在D:廉政倫理規範所稱公務員,是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者,不是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者。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項錯誤。規範所稱公務員,是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選項改寫為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法律依據不同,故為本題應選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錯誤在D:廉政倫理規範所稱公務員,是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者,不是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者。
看到「公務員定義」先對照規範第2點第1款;飲宴、請託關說、社交禮俗金額均符合規定,故選D。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屬規範列明的例外情形。
B✕
敘述正確。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3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以建立請託關說的程序紀錄。
C✕
敘述正確。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是一般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3千元;同一年度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1萬元為限。
D✓ 正確
本項錯誤。規範所稱公務員,是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選項改寫為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法律依據不同,故為本題應選答案。
廉政倫理規範考點速覽
| 考點 | 規範內容 | 本題判斷 |
|---|
| 飲宴應酬 | 原則不得參加;長官對屬員獎勵、慰勞例外 | A正確 |
| 請託關說 | 3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 B正確 |
| 正常社交禮俗 | 一般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3千元;同一年度同一來源1萬元為限 | C正確 |
| 公務員定義 | 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 D錯誤,應選 |
本題將「公務員服務法」偷換成「公務人員任用法」。兩者都是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但規範目的與適用範圍不同;解題時應直接記住廉政倫理規範第2點第1款的原文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