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教育學大意108 年第 39 題單選題
依據我國108年6月5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規定,如有國小教師因教學不力且有具體事實,經學校向主管機關申請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屬實,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不續聘。前述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應達到成議出席人數的多少比例以上方可通過?
A正確答案
依教師法第16條,國小教師教學不力經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屬實者,教評會須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逐選項解析
B三分之二✕ 易錯陷阱
三分之二為教師法第16條第2項前段之一般解聘或不續聘門檻(教學不力未經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屬實者),本題已明定經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屬實,應適用但書之二分之一,故非本題答案。
C四分之三✕ 錯誤
四分之三並非教師法第16條所定教評會解聘或不續聘之任何表決門檻,與法條明文不符,故非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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