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教育學大意105 年第 38 題單選題考點:長聘年限計算
我國現行教師法有關教師聘任之規定,從初聘到續聘,要服務幾年後,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為長期聘任教師?
A正確答案
依教師法第10條,初聘1年、續聘第1次1年、以後每次2年,續聘3次以上得長期聘任,合計至少服務6年。
逐選項解析
A6年長聘年限計算✓ 正確
依教師法第10條第2項,初聘1年、續聘第1次1年、第2次起每次2年,續聘3次以上(即第2、3、4次續聘共6年)服務成績優良,經教評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得長期聘任,合計至少6年。
B7年長聘年限計算✕ 錯誤
7年並非教師法規定的長期聘任最低服務年限,正確計算為初聘1年加續聘3次共5年,合計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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