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12 年第 23 題單選題
關於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內容與國際政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該法所稱兒童,指未滿 12 歲之人
B該法要求主管機關欲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應諮詢兒少代表
C該法要求相關行業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 6 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或預防接種,擔心有兒童疏忽之虞,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D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第三項目標「健康與福祉」,包含消除新生兒與 6 歲以下兒童的可預防死亡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兒權法稱兒童為未滿12歲;SDG3 消除可預防死亡針對5歲以下兒童,非6歲。
為什麼答案是 D
SDG 3「健康與福祉」指標 3.2 明定為『消除新生兒及5歲以下兒童的可預防死亡』,不是6歲以下。數字偷換,即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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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權法稱兒童為未滿12歲;SDG3 消除可預防死亡針對5歲以下兒童,非6歲。
SDG 指標向來以『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準,看到『6歲以下』就是錯的。
逐選項分析
A✕
兒權法第2條明定:兒童指未滿12歲之人,少年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敘述正確。
B✕
兒權法第10條要求主管機關推動福利政策應邀集兒少代表參與表達意見,落實兒童表意權(CRC第12條)。敘述正確。
C✕ 陷阱
兒權法第54條之1責任通報制度:醫事、社工、教育等人員知悉6歲以下兒童未依規定辦理出生登記、預防接種或有未就學、居家環境髒亂等情形,應通報主管機關。敘述正確。
D✓ 正確
SDG 3「健康與福祉」指標 3.2 明定為『消除新生兒及5歲以下兒童的可預防死亡』,不是6歲以下。數字偷換,即為本題答案。
兒權法關鍵數字
| 項目 | 年齡門檻 | 依據 | 備註 |
|---|
| 兒童 | 未滿12歲 | 兒權法§2 | 核心定義 |
| 少年 | 12-未滿18歲 | 兒權法§2 | 核心定義 |
| 責任通報(未登記/未接種) | 6歲以下 | 兒權法§54-1 | 脆弱家庭早期介入 |
| SDG 3.2 可預防死亡 | 5歲以下 | 聯合國SDGs | 非6歲,常見陷阱 |
命題者把兒權法國內用的『6歲以下』年齡門檻,偷偷套到國際SDGs指標上。SDG 3.2 國際標準是『新生兒+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考生如不熟SDGs細節,易被國內法條數字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