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市政府建設局長, 經廠商乙邀約而數度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飲宴 , 每次都由乙負責結清餐飲費用,嗣甲將其職務上所知悉之某公共工程招標底價告知乙,使乙得以最接近底價之金額得標。關於甲、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雖然被動接受乙招待飲宴,仍構成犯罪
B甲雖然接受不當的飲宴招待,但並非直接接受金錢交付之賄賂,仍不構成受賄罪正確答案
C乙的行為構成行賄罪,如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犯行,依刑法規定,得減輕其刑
D甲的行為除了構成收受賄賂罪,還可能成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答案與詳解
題目要選錯誤者,此即答案。賄賂包含「金錢」及「其他不正利益」,酒店飲宴招待屬不正利益,仍成立收受賄賂罪(貪污治罪條例/刑法§12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