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機械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8 題單選題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土地登記錯誤,向地政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B對於公立學校之禮堂倒塌,向學校請求損害賠償
C對於捷運班車誤點,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D對於消防車馳往救火途中肇事,向消防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C正確答案
國賠先看損害來源:登記找地政、設施找管理機關;捷運誤點不是向市府國賠。
為什麼答案是 C
捷運班車誤點通常屬運送服務或營運契約上的問題,不當然構成公務員行使公權力違法,也不是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更非直接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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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先看損害來源:登記找地政、設施找管理機關;捷運誤點不是向市府國賠。
看到「班車誤點」先排除國賠直覺:通常是運送服務或契約問題,不是公權力違法或公共設施瑕疵。
逐選項分析
A✕
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造成損害,屬土地法上的特別賠償設計,請求對象就是地政機關。本選項說向地政機關請求,方向正確,不能選。
B✕
公立學校禮堂屬供公眾或特定公眾使用的公共設施,若因設置或管理欠缺倒塌致損害,應向管理該設施的學校請求國家賠償。本選項正確。
C✓ 正確
捷運班車誤點通常屬運送服務或營運契約上的問題,不當然構成公務員行使公權力違法,也不是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更非直接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賠。
D✕
消防車馳往救火是在執行消防勤務,屬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過程;若肇事具違法及故意過失等要件,應向所屬消防機關請求。本選項正確。
國家賠償常考三分法
| 情境 | 法律性質 | 請求對象 | 考場判斷 |
|---|
| 土地登記錯誤 | 登記特別賠償 | 地政機關 | A 正確 |
| 公立學校禮堂倒塌 | 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 | 設施管理機關 | B 正確 |
| 捷運班車誤點 | 通常屬運送服務或契約問題 | 不直接向市府國賠 | C 錯誤 |
| 消防車救災肇事 | 公務員執行公權力 | 所屬消防機關 | D 正確 |
本題陷阱在於看到「捷運」就聯想到市政府、公共運輸、國家賠償。但考選部最愛考的是:公共性不等於國賠。班車誤點若只是營運服務問題,不是公權力違法或公共設施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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