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機械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憲法相關規定,為推動電業市場之自由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電業僅得由政府經營,為推動自由化,應增加預算補助
B電業由國民或政府經營,立法者得於電業法中自行規定
C電業以政府經營為原則,僅得修正電業法使國民得經營正確答案
D電業以國民經營為原則,政府亦得隨時投入資金為經營
C正確答案
電業屬公用事業,憲法採「公營原則、法律許可民營例外」,自由化要靠修法開放國民經營。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電業作為公用事業,依憲法規定以政府經營為原則;若要推動自由化、讓國民參與經營,必須透過法律開放,題目以修正電業法作為實現方式,符合憲法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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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電業屬公用事業,憲法採「公營原則、法律許可民營例外」,自由化要靠修法開放國民經營。
看到「電業自由化」先背憲法第144條:公用事業=公營原則;民營不是禁止,但要有法律許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僅得由政府經營」。憲法不是絕對禁止民間經營,而是以公營為原則,經法律許可時,得由國民經營。增加預算補助也不是推動市場自由化的憲法上必要手段。
B✕ 陷阱
錯在把公營與民營講成平行並列,且說立法者可「自行規定」。憲法第144條已先設定基本框架:公用事業以公營為原則,只有經法律許可,才得由國民經營。
C✓ 正確
正確。電業作為公用事業,依憲法規定以政府經營為原則;若要推動自由化、讓國民參與經營,必須透過法律開放,題目以修正電業法作為實現方式,符合憲法邏輯。
D✕ 陷阱
錯在完全顛倒原則與例外。憲法不是以國民經營為原則,而是以公營為原則;國民經營須經法律許可。政府投入經營也不是「亦得隨時」這種毫無界線的表述。
憲法第144條:公用事業經營模式
| 事業類型 | 憲法原則 | 民間參與條件 | 考試關鍵字 |
|---|
| 公用事業 | 以公營為原則 | 經法律許可,得由國民經營 | 公營原則、民營例外 |
| 有獨佔性企業 | 以公營為原則 | 須有法律授權 | 不能任意民營化 |
| 一般私營事業 | 非本條核心 | 依一般經濟自由處理 | 不要混同公用事業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公營原則、民營例外」顛倒成「民營原則」或誤解成「絕對只能公營」。考選部最愛用自由化、民營化字眼測你有沒有記住憲法第144條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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