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07 年第 14 題單選題張三為納稅義務人,已婚無其他受扶養親屬,107年度與配偶各獲配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之股利新臺幣100萬元,假設其當年度股利所得採合併綜合所得總額方式申報,該申報戶得抵減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為多少?A80,000元正確答案B85,000元C160,000元D170,000元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