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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稅務法規概要1071單選題

權利金所得是否視為境內來源所得之判斷依據為何?

A權利使用地是否在境內正確答案
B交易契約簽訂地是否在境內
C給付權利金地是否在境內
D取得權利金所得者是否為我國之居住者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權利金所得境內來源之判斷採『使用地主義』:權利在境內使用即為境內來源所得。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所得稅法第 8 條第 6 款明定: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判斷關鍵在「使用地」。

考點:使用地主義考點:簽約地無關考點:給付地無關考點:居住者身分混淆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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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