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屬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2 條所稱「公務人員」之適用對象?
A各機關依法聘用之人員
B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正確答案
C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
D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任命之副縣長
B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行政中立法的「適用」與「準用」對象。機要人員屬依法任用人員為「適用」對象;聘用人員為「準用」對象。
逐選項解析
A各機關依法聘用之人員✕ 易錯陷阱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第5款規定,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為本法之「準用」對象,而非第2條所稱之「適用」對象。
C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 錯誤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第1款所定準用對象為「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既非第2條之適用對象,亦不在第17條各款準用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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