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輛改裝超跑於深夜高速闖紅燈,經警方攔停開罰單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執勤員警得採行下列那些措施?
A要求副駕駛座乘客接受酒精濃度測試
B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箱檢查其行李箱
C要求駕駛人打開車前蓋檢查車輛引擎正確答案
D檢查車內乘客隨身攜帶的背包與筆電
C正確答案
警職法第8條:對已發生危害或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檢查引擎及車身號碼等足資識別車輛之特徵。
為什麼答案是 C
警職法§8第2項: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闖紅燈屬危害駕駛,故可開引擎蓋檢查引擎號碼。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警職法第8條:對已發生危害或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檢查引擎及車身號碼等足資識別車輛之特徵。
交通稽查看警職法§8:酒測只測駕駛、檢查限於車輛識別特徵(引擎號碼、車身號碼),不及於乘客與行李。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警職法§8酒測對象為「駕駛人」,非乘客。副駕駛又沒開車,測他幹嘛?此為考選部最愛的偷換主體陷阱。
B✕ 陷阱
後車箱屬私人使用空間,非「足資識別車輛之特徵」,警職法§8不授權檢查後車箱,須符合刑訴法搜索要件或當事人同意。
C✓ 正確
警職法§8第2項: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闖紅燈屬危害駕駛,故可開引擎蓋檢查引擎號碼。
D✕ 陷阱
檢查乘客隨身物品涉及人身自由與隱私,非警職法§8之車輛識別檢查範圍,須有合理懷疑且依§7拍搜或另有搜索依據。
警職法§8 攔停車輛可採措施
| 措施 | 對象 | 範圍 | 要件 |
|---|
| 要求出示證件 | 駕駛或乘客 | 駕照、行照 | 攔停後 |
| 酒測/檢測 | 駕駛人 | 酒精、毒品反應 | 合理懷疑 |
| 檢查車輛 | 交通工具 | 引擎號碼、車身號碼等識別特徵 | 已生/易生危害 |
| 強制離車 | 駕駛及乘客 | 離開車輛 | 有事實認為有危害 |
警職法§8的「檢查」與一般認知的「搜索」不同!它只限於「足資識別車輛之特徵」,白話說就是看引擎號碼、車身號碼確認車輛來歷,不包括翻後車箱、查乘客背包。考生常誤以為攔停就能全車檢查。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