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訴願法定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同一行政處分既公告又向相對人送達者,一律須於公告期滿次日起 30 日內提起訴願正確答案
B判斷訴願提起是否已經逾期,以原行政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C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D訴願人在法定期間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已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
答案與詳解
錯誤。同一行政處分既公告又向相對人送達者,對「相對人」而言,訴願期間應自「送達」之次日起算;對未受送達之「利害關係人」,才自「公告期滿」之次日起算。選項稱「一律」以公告期滿起算,剝奪了相對人依送達日計算救濟期間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