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訴願期間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利害關係人知悉一般處分後,如該處分經公告生效已超過 3 年,不得提起訴願
B訴願人以掛號郵寄方式提起訴願,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正確答案
C訴願人委任事務所在臺北市之律師為代理人,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訴願期間之計算不得扣除在途期間
D訴願人因天災而遲誤訴願期間超過 1 年者,不得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
答案與詳解
錯誤!訴願法第 14 條第 3 項規定,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採到達主義,非交郵日。考生常與民訴郵戳為憑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