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2013 年結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B2011 年結婚者,應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正確答案
C2009 年結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D2007 年結婚者,應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
答案與詳解
2011年結婚者,同樣落在民國97年(2008年)修法改採「登記婚」之後。依據現行戶籍法第33條及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登記原則上必須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共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婚姻始生效力。本選項精準點出新制下的雙方申請原則,敘述完全正確,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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