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應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收到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其可得採取之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 30 日內公布
B向地方立法機關提起覆議
C報請上級政府予以函告無效
D直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地制法第30條,自治法規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但應由地方自治團體依正當程序聲請,非地方行政機關可逕自直接聲請,故此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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