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移轉建築物予乙公司,並自乙公司租回該建築物,賣(承租)方及買(出租)方均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的相關規範進行移轉合約與租賃處理。此外,甲公司的移轉建築物亦滿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有關履約義務之規定,作為銷售資產處理。然而,上述建築物的移轉售價低於移轉日的建築物的公允價值,甲公司會計人員對於此項售價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以何項會計科目記錄為宜?
A其他長期借款
B未賺得融資收益
C使用權資產正確答案
D累計折舊-房屋及建築
答案與詳解
依 IFRS 16,售後租回若售價低於公允價值,差額視為『預付未來租金』,應加計於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使後續折舊涵蓋該預付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