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105 年第 35 題單選題
某甲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被記過一次,其可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首先提起何種救濟?
C正確答案
記過屬於工作條件/管理措施,非改變公務員身分的重大處分,應先提申訴。
逐選項解析
A復審✕ 易錯陷阱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員身分』或『基於公法上財產請求』的行政處分,例如免職、撤職。記過僅是平時考核,未改變身分,不能提復審。
B調處✕ 錯誤
調處是保訓會在處理保障事件時可採行的程序手段,不是公務員可『提起』的救濟種類,屬於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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