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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概要1128單選題

李先生 112 年 1 月將現金 200 萬元贈與長子,2 月贈與次子現金 300 萬元,又於 3 月贈與長女現金 100 萬元,依遺產稅及贈與稅法規定,李先生 112 年度第 1 次應申報贈與時,應繳納贈與稅稅額為何?

A35 萬 6 千元
B25 萬 6 千元正確答案
C20 萬元
D1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贈與稅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當年度累計贈與超過免稅額時即應申報。第1次申報時累計贈與5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乘上10%稅率即為應納稅額。

為什麼答案是 B

2月累計贈與500萬元超過免稅額244萬元,須辦理第1次申報,應納稅額為(500萬-244萬)×10%=25萬6千元。

考點:申報時點誤判考點:贈與稅計算考點:免稅額誤用考點:計算錯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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