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4 年第 35 題單選題
當服務對象欲申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時,下列何者為「全家人口」之計算範圍?①申請人 ②負扶養義務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 ③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④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⑤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C正確答案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之全家人口計算,包含申請人、負扶養義務卑親屬及其配偶、報稅扶養之納稅義務人,排除無扶養能力已婚卑親屬與服役者。
為什麼答案是 C
①申請人、②負扶養義務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⑤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皆屬應列入計算之範圍,為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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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之全家人口計算,包含申請人、負扶養義務卑親屬及其配偶、報稅扶養之納稅義務人,排除無扶養能力已婚卑親屬與服役者。
掌握『列入三原則』:申請人本人、負扶養義務的卑親屬及配偶、報稅扶養的納稅義務人。當兵或無扶養能力的已婚卑親屬直接排除。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③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依法不列入全家人口計算,故本選項錯誤。
B✕ 陷阱
④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依法不列入計算,且本選項遺漏了①申請人,故錯誤。
C✓ 正確
①申請人、②負扶養義務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⑤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皆屬應列入計算之範圍,為正確解答。
D✕ 陷阱
③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屬於法定排除條款,不列入全家人口計算,故本選項錯誤。
特殊境遇家庭「全家人口」計算範圍對照表
| 類別 | 列入計算 | 不列入計算(排除條款) |
|---|
| 申請人本人 | 申請人 | 無 |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負扶養義務者及其配偶 | 無工作收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者 |
| 其他親屬 | 認列綜所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無 |
| 特殊身分卑親屬 | 無 | 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役男 |
題目故意列出「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與「服兵役之卑親屬」來混淆。法條明文規定這兩類若符合特定條件(無扶養能力未同住、服役中)則「不列入」全家人口計算,考生易因看到卑親屬就直覺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