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2 年第 35 題單選題
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將申請傷病醫療補助資格之已自行負擔醫療費用額度由 3 萬元上調為 5 萬元正確答案
B配合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將法條中明訂之主管機關修正為衛生福利部
C專供存入各項津貼或補助之專戶,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D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將有關創業貸款補助申請年齡規定,由「年滿 20 歲」修正為「成年」
A正確答案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傷病醫療補助門檻維持3萬元,非5萬元,A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9條,申請傷病醫療補助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3萬元」,並非5萬元。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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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傷病醫療補助門檻維持3萬元,非5萬元,A為錯誤敘述。
反向題找「錯的」:傷病醫療補助自行負擔額度門檻是3萬元,沒有調高到5萬。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9條,申請傷病醫療補助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3萬元」,並非5萬元。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B✕
101年組織改造後,中央主管機關由內政部改為衛生福利部,條例中已配合修正,敘述正確。
C✕
條例明定受補助人得開立專戶專供存入津貼或補助,專戶內存款不得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保障弱勢家庭基本生活,敘述正確。
D✕
民法成年年齡於112年1月1日下修為18歲,本條例創業貸款補助申請年齡亦配合修正為「成年」,敘述正確。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六大扶助項目
| 項目 | 重點門檻/對象 |
|---|
| 緊急生活扶助 | 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 |
| 子女生活津貼 | 未滿15歲子女 |
| 子女教育補助 | 高中職以上學費減免 |
| 傷病醫療補助 | 自行負擔超過 3 萬元 |
| 兒童托育津貼 | 未滿6歲子女 |
| 法律訴訟/創業貸款補助 | 創業貸款須成年 |
傷病醫療補助的門檻金額是條例中少數會明定的數字門檻,出題者最愛在「3萬元」這個數字上動手腳。正確門檻維持在3萬元,這是立法時考量一般家庭負擔能力後設定的基準。考生容易誤以為隨物價調整會提高到5萬,但條例施行至今未修正此數字。判斷技巧:特殊境遇家庭的各項補助標準相對穩定,除非有明確修法資訊,否則應以原始法定金額為準,不要自行腦補「應該調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