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06 年第 35 題單選題
有關實支實付醫療險的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以非全民健康保險身分自費方式住院之必要性診療,保險不賠正確答案
B有全民健康保險身分且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就診,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的部分於投保限額內實支實付
C投保一張以上且投保時已通知保險公司的情況下,仍可以收據副本申請理賠
D申請並已理賠的醫藥費收據,不可作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
A正確答案
實支實付醫療險即使未以健保身分就醫仍會理賠(通常打折),且已理賠之收據不可重複扣抵所得稅。
為什麼答案是 A
實支實付醫療險即使未以健保身分就醫(如自費病房或國外就醫),仍會依條款約定比例(如60%)理賠,並非完全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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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實支實付醫療險即使未以健保身分就醫仍會理賠(通常打折),且已理賠之收據不可重複扣抵所得稅。
看到「非健保身分不賠」直接選錯!實支實付就是為了補足自費缺口,非健保就醫通常按比例理賠,絕非不賠。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實支實付醫療險即使未以健保身分就醫(如自費病房或國外就醫),仍會依條款約定比例(如60%)理賠,並非完全不賠。
B✕
實支實付的核心功能即為填補健保未給付之自費醫療缺口,於限額內核實給付,敘述正確。
C✕
投保多張實支實付險且已誠實告知,首家使用正本理賠後,後續保險公司可接受收據副本或理賠證明申請,敘述正確。
D✕
依所得稅法規定,醫藥費列舉扣除額必須是「未受保險給付」之自負額,已獲理賠部分不可重複扣除,敘述正確。
實支實付醫療險 vs. 所得稅扣除重點
| 項目 | 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 | 綜合所得稅醫藥費扣除 |
|---|
| 非健保身分就醫 | 依條款比例理賠(如60%) | 未受保險給付之自費部分可扣除 |
| 收據使用 | 正本優先,多張可用副本/證明 | 需附收據正本,且扣除已理賠金額 |
| 理賠上限 | 不超過實際醫療支出與保單限額 | 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之規定比例 |
考生易誤以為實支實付醫療險「必須」要有健保身分才賠。實際上,實支實付就是為了應對自費醫療,非健保身分就醫依然會理賠,只是理賠成數會依條款打折(例如只賠60%),絕非「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