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學與警察勤務112 年第 2 題單選題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曾作出與警察權有關之解釋,下列何者正確?
A釋字第588號解釋指出,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係泛指國家為維持公共安全與秩序,必要時得對人民行使命令強制權力之實質警察機關正確答案
B釋字第570號解釋指出,警察法第9條之性質為具組織法之劃定職權與管轄事務之性質,兼有具體權力措施的職權樣態
C釋字第491號解釋揭示之規範密度理論,對於警察權行使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程度,亦提供重要的判斷標準
D釋字第445號解釋指出,警察勤務條例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因此仍可作為警察實施臨檢之作用依據
A正確答案
釋字588號確立「實質警察機關」概念;釋字570號與535號分別宣告警察法第9條與警察勤務條例僅為組織法,不得作為限制人權的作用法依據。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釋字第588號解釋理由書指出,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凡組織法上賦予維持治安或社會秩序,必要時得對人民行使命令強制權力之「實質警察機關」,皆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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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588號確立「實質警察機關」概念;釋字570號與535號分別宣告警察法第9條與警察勤務條例僅為組織法,不得作為限制人權的作用法依據。
秒解關鍵字對應:實質警察機關→釋字588;警察法第9條非作用法→釋字570;層級化法律保留→釋字443;臨檢法源與警勤條例→釋字535。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釋字第588號解釋理由書指出,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並非僅指組織法上之形式警察,凡組織法上賦予維持治安或社會秩序,必要時得對人民行使命令強制權力之「實質警察機關」,皆包含在內。
B✕ 陷阱
錯誤。釋字第570號解釋指出,警察法第9條僅為國家劃定警察機關職權與管轄事務之規定(組織法性質),「並非」賦予警察機關得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身體自由或財產權之授權規定(非作用法)。
C✕ 陷阱
錯誤。揭示「規範密度理論」(即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的是「釋字第443號」解釋。釋字第491號則是針對公務人員考績免職處分,要求應符合法律保留及正當法律程序。
D✕ 陷阱
錯誤。宣告警察勤務條例僅屬組織法性質,「不得」作為警察實施臨檢之作用法依據的是「釋字第535號」解釋(此釋字亦促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立法)。釋字第445號則是關於集會遊行法的違憲審查。
警察權相關核心釋字對照表
| 釋字字號 | 核心議題 | 關鍵見解與影響 |
|---|
| 釋字第 588 號 | 憲法第8條警察機關定義 | 採「實質警察機關」說,包含所有具命令強制權之機關(如行政執行處)。 |
| 釋字第 570 號 | 警察法第9條之性質 | 僅為組織法劃定職權,非限制人民權利之作用法授權。 |
| 釋字第 535 號 | 臨檢之法源依據 | 警察勤務條例僅為組織法,不得作為臨檢依據(促成警職法立法)。 |
| 釋字第 443 號 | 法律保留原則 | 揭示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規範密度理論)。 |
考選部在法學與警察法規考題中,最愛將「經典釋字字號」與「解釋內容」張冠李戴。例如把釋字443號的層級化法律保留換成491號,或把釋字535號的臨檢換成445號。考生必須將字號與核心關鍵字牢牢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