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情形,國家對於人民所負之責任屬於損失補償?
A因地政機關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人民權利受損害
B建築管理機關拆除違建時,因疏忽致相鄰建物所有人權利受損害
C直轄市政府主管機關對於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經直轄市國土計畫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人民所受之損失正確答案
D因某機關大樓內的看板年久失修,導致前往洽公之民眾被砸受傷
答案與詳解
國土計畫將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變更為不可建築,屬合法行政行為造成人民財產權的特別犧牲,依國土計畫法第 32 條應給予損失補償,為典型補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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