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之甲因無父母,由其祖父乙擔任監護人。乙為了籌措甲之生活費,欲出售甲名下之A地。乙應如何為之?
A乙為甲的法定代理人,自得代理甲出售A地
B乙應先得法院之許可,始得代理甲出售A地正確答案
C乙應先召開親屬會議,經親屬會議允許後,始得代理甲出售A地
D乙得以自己之名義處分A地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1101條,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尤其不動產之處分,應經法院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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