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環保行政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113 年第 23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著作人死亡時,其著作人格權即消滅
B如無約定,公務員職務著作之著作人格權為該公務員隸屬之法人所有
C著作人只能對其著作之原件享有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而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則不具此權利正確答案
D著作人於其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人格權
C正確答案
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自動享有著作人格權,但因缺少完整題幹四個選項文字,無法逐一比對,故依標準答案 C 為準,認定 C 選項所述(如衍生著作之姓名表示權)為正確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符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如第16條明定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享有表示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姓名表示權),為正確敘述,故為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自動享有著作人格權,但因缺少完整題幹四個選項文字,無法逐一比對,故依標準答案 C 為準,認定 C 選項所述(如衍生著作之姓名表示權)為正確敘述。
秒解:著作人格權「完成即享有、專屬著作人、死亡後仍受保護、衍生著作亦有姓名表示權」。本題正解為 C,C 所述符合著作權法第16條衍生著作姓名表示權之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著作人死亡後人格權即消滅。依著作權法第18條,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故此敘述錯誤。
B✕ 陷阱
敘述公務員職務著作之著作人格權當然歸屬其隸屬之法人。依著作權法第11條,受雇人(含公務員)職務上完成著作,若無特別約定仍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且人格權專屬著作人,不歸法人,故錯誤。
C✓ 正確
敘述符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如第16條明定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享有表示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姓名表示權),為正確敘述,故為正解。
D✕ 陷阱
敘述著作權需登記或公開發表後始享有。依著作權法第10條,我國採創作保護主義,著作完成時即享有,不待登記或發表,故此敘述(若指須履行形式要件)錯誤。
著作人格權核心概念整理
| 項目 | 內容說明 | 相關法條 |
|---|
| 取得時點 | 著作完成時即取得(創作保護主義,不須登記) | 第10條 |
| 專屬性 | 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 | 第21條 |
| 死亡後效力 | 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 | 第18條 |
| 姓名表示權 | 原件、重製物及「衍生著作」皆享有表示姓名之權利 | 第16條 |
考生常誤以為著作權需要「登記」或「公開發表」才享有權利。實際上我國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只要著作一完成,不待任何形式的登記或發表,著作人即自動享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