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環保行政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關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保護令之聲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被害人外,地方主管機關亦得聲請保護令
B被害人為未成年人時,其祖父母得為其向法院聲請正確答案
C家暴發生地之地方法院得為管轄法院
D以書面為原則,但被害人有受家暴之急迫危險時,得以言詞聲請緊急保護令
B正確答案
依現行法,祖父母為三親等內血親,本得為未成年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惟官方公告本選項為錯誤。其餘選項關於聲請權人、管轄法院及聲請方式之敘述皆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B
官方公告本選項為錯誤(正解);惟就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2項及《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2項而言,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均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屬於三親等以內之血親,依法本得聲請。官方認定本選項錯誤,可能系誤認祖父母非當然法定代理人即不得聲請,或援引修法前之舊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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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現行法,祖父母為三親等內血親,本得為未成年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惟官方公告本選項為錯誤。其餘選項關於聲請權人、管轄法院及聲請方式之敘述皆正確。
官方公告正解為B。依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家事事件法》,三親等內血親得聲請保護令,祖父母依法本得聲請,惟官方認定其為錯誤,可能系誤用舊法或誤解法定代理人要件。A、C、D皆符合現行法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保護令之聲請,除被害人外,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地方主管機關)亦得為之。敘述正確。
B✓ 正確
官方公告本選項為錯誤(正解);惟就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第2項及《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2項而言,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均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祖父母為二親等直系血親,屬於三親等以內之血親,依法本得聲請。官方認定本選項錯誤,可能系誤認祖父母非當然法定代理人即不得聲請,或援引修法前之舊法規定。
C✕
依《家事事件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保護令事件,由被害人住居所地或受家暴地之法院管轄。故家暴發生地之地方法院得為管轄法院。敘述正確。
D✕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敘述正確。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聲請要件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聲請權人 |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未成年等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
| 管轄法院 | 被害人住居所地或受家暴地之法院 |
| 聲請方式 | 以書面為原則;有急迫危險時得以言詞等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 |
現行法已明定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得為未成年被害人聲請保護令,祖父母依法本得聲請。惟國考中若遇此類選項,需注意出題者是否誤用舊法或對法定代理人有狹隘認知,答題時須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