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帶班執行交通違規稽查勤務,對於不服稽查逃逸者,應當場予以攔截舉發,若當場不能攔截,則逕行舉發,下列何者非屬不服稽查取締之要件?
A拒絕出示駕照、行照
B拒絕靠路邊接受稽查
C對於違規事實提出異議,拒絕簽名正確答案
D過程中藉故叫囂,不配合稽查
答案與詳解
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道交條例§9)。拒絕簽名本身不等於不服稽查,但第9條並未規定拒簽為法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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