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經營概要109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依「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4條,有關保險業負責人兼職之原則性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業之董(理)事長、總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不得擔任非保險相關事業之董(理)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
B保險業董(理)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C保險業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保險業、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之負責人
D保險業負責人違反兼職限制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逕行予以解任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違反兼職限制時,主管機關是「限期調整」而非「逕行解任」,D 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即本題答案)。違反兼職限制,主管機關應先「限期命其調整」,屆期未調整才進一步處分,並非「逕行解任」,程序上過於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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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違反兼職限制時,主管機關是「限期調整」而非「逕行解任」,D 錯誤。
看到「逕行解任」先警覺!金融法規多半先給改善期,非立即解任。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保險業董事長、總經理不得擔任非保險相關事業的同等職務,避免利益衝突與分身乏術,是準則第4條明文。
B✕
正確。董事長與總經理分屬決策與執行,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落實公司治理分權原則。
C✕
正確。保險業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保險業、金控、銀行、信託等金融機構負責人,防止金融機構間利益輸送。
D✓ 正確
錯誤(即本題答案)。違反兼職限制,主管機關應先「限期命其調整」,屆期未調整才進一步處分,並非「逕行解任」,程序上過於速斷。
保險業負責人兼職限制重點
| 對象 | 限制內容 | 違反效果 |
|---|
| 董事長/總經理 | 不得兼任非保險相關事業同等職務 | 限期調整 |
| 董事長 | 不得兼任總經理 | 限期調整 |
| 負責人 | 不得兼任其他金融機構負責人 | 限期調整 |
| 屆期未改 | 主管機關得進一步處分 | 可命解任 |
D 把「限期命其調整」偷換成「逕行解任」。金融監理原則上會給受規範者改善機會,直接解任是最後手段,命題常用「逕行」「立即」等字眼誘騙考生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