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服主管機關土地徵收之處分,認為該處分違法。市政府執行人員乙前來執行,甲靜坐抵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的行為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為合法的職務執行
B乙執行處分而適度驅離甲之行為,得主張阻卻違法
C乙執行處分在適度驅離甲的過程中,造成甲瘀傷,不會構成傷害罪
D乙於執行處分過程中,遭到甲的辱罵,乙憤而毆打甲,甲不得對此為正當防衛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本題為反向題,D為錯誤敘述。乙「憤而毆打甲」已逾越合法執行職務的範圍,屬於刑法上的「現在不法侵害」。面對不法侵害,甲當然可以依刑法第 23 條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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