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官免兼庭長不違憲之理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庭長於合議審判時得充任審判長,而審判長與庭長為功能相同之兩種職務正確答案
B免除法官之庭長行政兼職,對其擔任法官職司審判之本職無損
C法官職等未必較庭長為低,其在法律上得享有之權利及利益皆無差異
D法官免兼庭長非所謂降調,法官兼派庭長亦非陞任職等較高職務
答案與詳解
錯誤。釋字 539 號明示:庭長為司法行政兼職,審判長為合議庭訴訟指揮職務,兩者功能並不相同。題目問「錯誤者」,故選 A。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