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 392 號解釋,關於司法權及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形式意義之司法,指凡法律上將之納入司法之權限予以推動之作用者,均屬之
B狹義之司法,一般稱之為司法權或審判權,亦有稱之為裁判權
C實質意義之司法,乃指國家基於法律對爭訟之具體事實所為宣示,不及於輔助裁判權行使之作用正確答案
D狹義之法院,指對具體案件由獨任或數人合議以實行審判事務,即行使審判權之機關
答案與詳解
錯!釋字392號指出實質意義司法「及於」輔助裁判權行使之作用(如檢察、司法行政),不是「不及於」。一字之差翻轉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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