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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2 年第 50 題單選題考點:違反強制規定考點:禁孕條款禁止

甲與其僱用之外籍看護工約定,如因懷孕而無法勝任工作,得終止勞動契約,且應賠償未服務滿 1 年之賠償金,下列何者錯誤?

A該約定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及公序良俗而當然無效
B勞動契約不得事先約定受僱者有懷孕時,應行離職,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C該約定並未直接規定懷孕應終止契約,而是工作不能勝任正確答案
D外籍看護工亦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保障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雇主不得以懷孕為由解僱勞工或事先約定離職,即使將其包裝成「因懷孕無法勝任工作」,實質上仍屬違法之「禁孕條款」,約定絕對無效。

逐選項解析

A該約定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及公序良俗而當然無效違反強制規定✕ 錯誤
敘述正確。此約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禁止懷孕解僱之強制規定,依《民法》第71條(違反強制規定)及第72條(違反公序良俗),該約定當然無效。
B勞動契約不得事先約定受僱者有懷孕時,應行離職,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禁孕條款禁止✕ 錯誤
敘述正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第2項明文規定,勞動契約不得事先約定受僱者有懷孕時應行離職,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即禁止「單身條款」與「禁孕條款」)。
C該約定並未直接規定懷孕應終止契約,而是工作不能勝任✓ 正確
D外籍看護工亦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保障✕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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