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意旨,下列關於修憲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修憲機關對於憲法進行修正之行為,雖屬國民主權之具體展現,但其程序及內容仍受有一定之限制
B民國94年修憲後,憲法修正案需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並有選舉人總數之過半數同意,始為通過
C依憲法本文之規定,憲法修正案係由國民大會或立法院提出後,再交由國民大會議決
D司法院大法官曾經宣告憲法增修條文中政黨得票需達百分之五以上之席次分配門檻規定違憲無效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大法官從未針對政黨得票5%分配席次門檻作出違憲宣告,此為捏造之選項,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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