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8 類科共用卷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一般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水利工程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教育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勞工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經建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資訊處理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機械工程類科基礎能力測驗(作文、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學緒論)115 年第 24 題單選題司法院釋字第794號解釋,針對菸品廣告定義中,有關「商業」二字之使用,認為可參照其他相關法律之定義而為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A歷史解釋B體系解釋正確答案C結果考量解釋D目的解釋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