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07 年第 22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法明定之確認訴訟?
A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B確認行政指導違法訴訟正確答案
C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
D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訟
B正確答案
行政訴訟法第6條明定確認訴訟類型:無效、法律關係存否、已執行完畢或消滅之違法處分,不含行政指導。
為什麼答案是 B
行政訴訟法第6條未規定「確認行政指導違法」訴訟。行政指導為不具法效性之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無法提起確認訴訟,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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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訴訟法第6條明定確認訴訟類型:無效、法律關係存否、已執行完畢或消滅之違法處分,不含行政指導。
背口訣:確認訴訟三種類—『無效、存否、違法(已消滅處分)』,行政指導非行政處分,不在其中。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明定「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為典型確認訴訟類型。
B✓ 正確
行政訴訟法第6條未規定「確認行政指導違法」訴訟。行政指導為不具法效性之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無法提起確認訴訟,此為本題答案。
C✕
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明定「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為確認訴訟核心類型。
D✕
行政訴訟法第6條第1項規定「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屬法定確認訴訟。
行政訴訟法第6條 確認訴訟類型
| 類型 | 標的 | 要件 | 法條 |
|---|
| 確認處分無效 | 行政處分 | 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未被允許 | 行訴法§6 |
| 確認法律關係存否 | 公法上法律關係 | 補充性(不能以他訴達成) | 行訴法§6 |
| 確認處分違法 | 已執行無回復可能或已消滅之處分 | 原得提撤銷訴訟者 | 行訴法§6 |
| 行政指導違法 | ❌ 非法定類型 | 行政指導為事實行為,非處分 | — |
考生易被「違法」字眼誤導,以為行政指導違法也能提確認之訴。但行政指導屬事實行為、不生法律效果,非行政處分,故不在行政訴訟法第6條確認訴訟標的範圍內。救濟方式為國賠或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