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會工作大意109 年第 42 題單選題
有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的社會立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1980年通過殘障福利法,為我國最早的身心障礙福利立法
B1990年將維護障礙者合法權益的概念納入修法
C1997年修法後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強調身心障礙者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
D2008年改名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核心精神強調平等參與社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於2007年(民國96年)更名,而非2008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敘述錯誤。更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時間為2007年(民國96年),而非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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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於2007年(民國96年)更名,而非2008年。
記憶我國身心障礙立法的重大修法年份:1980年《殘障福利法》、1997年《身心障礙者保護法》、2007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1980年(民國69年)制定《殘障福利法》,為我國首部身心障礙相關法律。
B✕
敘述正確。1990年(民國79年)修法,擴大福利範圍並納入維護合法權益概念。
C✕
敘述正確。1997年(民國86年)更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強調公平參與社會生活。
D✓ 正確
敘述錯誤。更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時間為2007年(民國96年),而非2008年。
關鍵知識表
| 年份 | 重點 | 法規名稱 |
|---|
| 1980年 | 我國最早的身心障礙福利立法 | 殘障福利法 |
| 1990年 | 納入維護障礙者合法權益概念 | 殘障福利法(修正) |
| 1997年 | 強調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 |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
| 2007年 | 核心精神強調平等參與社會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身心障礙法制演進有三個關鍵年份:1980年《殘障福利法》立法、1997年更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2007年再更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考選部常在年份上設陷阱,特別愛把2007年誤植為2008年,因為許多考生會跟《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台灣的推動時程混淆。判斷重點:「權益保障法」這個名稱從2007年7月就開始使用,比公約國內法化早好幾年,兩者不是同步的。記住「保護→保障」是在2007年完成,就不會被相近年份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