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4 年第 43 題單選題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規定,下列何者描述正確?
A被害人經列為保護個案皆交由少年矯正機構安置
B該法規由少年事件處理法更名而來
C該法中規定各級學校每學期應進行相關教育訓練至少 4 小時
D長期處遇安置以不超過 2 年為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長期安置以 2 年為原則,可延長,重在保護而非矯正。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法院裁定後的長期安置輔導以 2 年為原則,期滿如評估仍需要可延長,目的在協助被害人身心復原與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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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長期安置以 2 年為原則,可延長,重在保護而非矯正。
記關鍵數字:每學年 2 小時(非 4 小時)、長期安置 2 年為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被害人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應安置於專業的兒少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不是少年矯正機構(矯正機構是關犯罪少年的)。概念顛倒。
B✕
本條例是由「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於 104 年更名而來,不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少事法規範少年犯罪處遇,兩者目的完全不同。
C✕ 陷阱
依本條例規定,各級學校每學年應辦理相關教育課程或宣導至少 2 小時,並非每學期 4 小時。數字陷阱題常見考法。
D✓ 正確
正確。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法院裁定後的長期安置輔導以 2 年為原則,期滿如評估仍需要可延長,目的在協助被害人身心復原與重返社會。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關鍵數字
| 項目 | 期間/時數 | 備註 |
|---|
| 緊急安置 | 72 小時內 | 社工先行保護 |
| 短期安置評估 | 不超過 3 個月 | 法院裁定前 |
| 長期安置 | 2 年為原則 | 可視情況延長 |
| 學校教育宣導 | 每學年至少 2 小時 | 各級學校皆需辦理 |
本題最大陷阱在 A 選項「少年矯正機構」與 C 選項的時數。兒少性剝削的被害人是受保護對象,絕不會送矯正機構;另外教育宣導是「每學年 2 小時」而非「每學期 4 小時」,考選部最愛在數字與單位上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