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11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我國現行法規定,直轄市民所享有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法選舉、罷免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
B對於直轄市政府各局處首長任免,進行公民投票正確答案
C申請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D申辦敬老悠遊卡
B正確答案
地方制度法第16條列舉市民權利,含選舉罷免、公投、受益權,但公投對象不含人事任免。
為什麼答案是 B
公民投票法限定公投標的為「法律、自治條例、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不含人事任免。局處首長為市長依法任命的政務官,屬市長人事權範圍,非公投事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制度法第16條列舉市民權利,含選舉罷免、公投、受益權,但公投對象不含人事任免。
看到「對人事任免進行公投」直接刷掉!公投只能對「事」(政策、立法),不能對「人」(局處首長任免屬市長人事權)。
逐選項分析
A✕
地方制度法第16條明定市民有依法選舉、罷免地方公職人員之權。直轄市長、市議員屬民選公職,市民當然享有選罷權。
B✓ 正確
公民投票法限定公投標的為「法律、自治條例、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不含人事任免。局處首長為市長依法任命的政務官,屬市長人事權範圍,非公投事項。
C✕
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得申請生活扶助,屬市民受益權(社會權)範疇,地方制度法第16條也明定市民有享受地方政府提供福利之權。
D✕
敬老悠遊卡為直轄市依地方自治權限提供之老人福利措施,符合市民受益權,亦為地方自治事項(老人福利屬直轄市自治事項)。
地方制度法第16條—直轄市民/縣市民權利
| 權利類型 | 內容 | 本題對應 |
|---|
| 參政權 |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 A ✓ |
| 公民投票權 | 對「事」(政策/立法)非對「人」 | B ✗ 誤植對象 |
| 受益權(社會) | 享受福利、救助 | C、D ✓ |
| 受教育權 | 依法律及自治法規受教育 | — |
B 選項把「公投」套到「人事任免」上製造陷阱。公投法第2條明確排除預算、租稅、投資、薪俸、人事事項,且局處首長是市長任命的政務官,連選舉罷免都輪不到,更不可能用公投處理。看到「公投+人事」直接判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