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共 4 類科共用卷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輪機組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航海組
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111 年第 5 題單選題考點:憲法明文規定考點:官吏範圍(釋字24)

關於立法委員兼職之禁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B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之職務
C立法委員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正確答案
D無論常設性或臨時性機構內之公務員職務,立法委員皆不得兼任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憲法第75條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官吏,依釋字第24號,公營事業之董監事與總經理亦屬官吏範圍,故絕對不得兼任。

逐選項解析

A憲法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憲法明文規定✕ 錯誤
敘述正確。憲法第75條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這是為了防止行政權干預立法權,維持權力分立。
B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之職務官吏範圍(釋字24)✕ 錯誤
敘述正確。依司法院釋字第24號解釋,憲法第75條所稱之「官吏」,包含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故立委不得兼任。
C立法委員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 正確
D無論常設性或臨時性機構內之公務員職務,立法委員皆不得兼任✕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