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10 年第 24 題單選題考點:同居義務考點:分居親權準用
甲夫乙妻育有共同未成年子女丙,但甲乙大吵後分居逾 6 個月,丙甲仍共同生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分居逾 6 個月,同居義務消滅
B甲乙並非離婚,故民法未規定關於丙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C丙為未成年人,因有與父母同居之義務,故丙負有輪流與甲乙共同生活之義務
D甲乙已難以維持共同生活,則甲乙均得聲請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甲乙分居逾6個月且難維持共同生活,依民法第1010條第8項,夫妻均得聲請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故D正確。
逐選項解析
A甲乙分居逾 6 個月,同居義務消滅同居義務✕ 錯誤
依民法第1001條,夫妻互負同居義務,僅於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時始得免除,分居本身不使同居義務消滅。
B甲乙並非離婚,故民法未規定關於丙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分居親權準用✕ 錯誤
依民法第1089條之1,父母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時,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準用第1055條等規定,並非未規定。
C丙為未成年人,因有與父母同居之義務,故丙負有輪流與甲乙共同生活之義務✕ 錯誤
D甲乙已難以維持共同生活,則甲乙均得聲請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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