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6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場所之營業,應至少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多少距離以上?
A200 公尺以上正確答案
B500 公尺以上
C800 公尺以上
D1 公里以上
A正確答案
兒少權法規定特種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 200 公尺以上,保護兒少成長環境。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中小、高中職 200 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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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兒少權法規定特種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 200 公尺以上,保護兒少成長環境。
口訣:「特種營業離學校,兩百公尺跑不掉」。記 200 公尺最小值即可。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規定,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零售店、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等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中小、高中職 200 公尺以上。
B✕ 陷阱
錯誤。500 公尺是常見混淆選項,但法條明定 200 公尺。考生易與其他管制法規(如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舊制)混淆。
C✕
錯誤。800 公尺並非兒少權法規定之距離,屬誤導選項。
D✕
錯誤。1 公里過大,非法條規定。若真要求 1 公里,都市地區幾乎無法設立。
兒少權法第 47 條管制場所一覽
| 管制場所 | 管制對象 | 距離 | 法源 |
|---|
| 酒家、特種咖啡茶室 | 幼兒園至高中職 | 200 公尺以上 | 兒少權法§47 |
| 成人用品零售店 | 幼兒園至高中職 | 200 公尺以上 | 兒少權法§47 |
| 限制級電子遊戲場 | 幼兒園至高中職 | 200 公尺以上 | 兒少權法§47 |
考選部最愛拿「200 公尺」跟電子遊戲場的「50 公尺」混淆。兒少權法要保護的是特種營業場所(酒店、色情業)離學校的距離,全部統一 200 公尺;而電子遊戲場分級是另一套規則,普通級只要 50 公尺。判斷關鍵在場所性質:涉及色情、飲酒等特種營業就看 200 公尺門檻,電玩遊藝場才用 50 公尺。考生最常搞混這兩個數字,記法是「特種營業危害大,距離要拉到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