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6 年第 16 題單選題
依據社會救助法,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而認定其家庭總收入金額時,對於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如何計算其工作收入?
A依財稅資料所列工作收入金額核算
B依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C依各業初任人員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核算
D依基本工資核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者,一律以「基本工資」設算工作收入,避免裝失業鑽漏洞。
為什麼答案是 D
社會救助法規定: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設算工作收入。立法目的在防止有能力工作卻故意不就業,藉此壓低家庭總收入騙取低收入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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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者,一律以「基本工資」設算工作收入,避免裝失業鑽漏洞。
口訣:有能力沒在做 → 基本工資打底;有實際收入 → 看財稅資料。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財稅資料反映的是「實際有工作」者的申報收入。題目情境是「未就業」,財稅上根本沒有資料可查,無法用此核算。
B✕ 陷阱
各職類平均經常性薪資是用在「有工作但薪資難以查證」的情形,不是用在「完全未就業」者。考生最容易把 B、D 搞混。
C✕
各業初任人員平均薪資是針對剛進入職場的特定情境設算,並非通案適用於「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
D✓ 正確
社會救助法規定:有工作能力卻未就業者,以「基本工資」設算工作收入。立法目的在防止有能力工作卻故意不就業,藉此壓低家庭總收入騙取低收入戶資格。
社會救助法工作收入核算方式一覽
| 情境 | 核算基準 | 立法理由 |
|---|
| 有工作且有申報 | 依財稅資料 | 有實際收入依據 |
| 有工作但薪資難查證 | 各職類每人月平均經常性薪資 | 客觀市場行情 |
| 有工作能力未就業 | 基本工資 | 防止裝失業詐領 |
| 無工作能力(老、病、障) | 不列入工作收入 | 確保弱勢受保障 |
命題者最愛把 B「各職類平均經常性薪資」和 D「基本工資」並列,測驗你有沒有分清楚「未就業」和「就業但難查證」。記住:沒在工作的人,用基本工資打底;有在工作查不到的,才用職類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