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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財會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10728單選題

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期限完成,下列何項支出不得於本預算年度動支?

A公務人員人事費
B法定義務支出
C一般新興資本支出正確答案
D已獲授權之原定計畫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預算法第54條:總預算未能依限完成審議時,人事費、法定義務支出、已獲授權原定計畫可動支,但一般新興資本支出不得動支。

為什麼答案是 C

一般新興資本支出係指新開辦之建設投資項目,預算法第54條明定此類支出不得於預算審議未完成之本預算年度動支,為四項支出中唯一不可動支者。

考點:人事費可動支考點:法定義務支出可動支考點:新興資本支出不得動支考點:原定計畫可動支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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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