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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 企劃管理類
105 年 · 第 18 題
共 2 類科共用卷
農會 企劃管理類
農會 保險業務類
民法概要
105 年
第 18 題
單選題
種在農地上的果樹是屬於該農地所有人的動產。
A
○(正確)
B
✕(錯誤)
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尚未分離之農地出產物(如果樹)屬於不動產之部分,並非獨立之動產。
為什麼答案是 B
尚未分離之出產物為不動產之部分,題目稱其為動產屬錯誤敘述,故本題判斷為錯誤(選此項)。
考點:出產物性質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尚未分離之農地出產物(如果樹)屬於不動產之部分,並非獨立之動產。
秒殺技巧
秒解:只要農作物「尚未分離」,在法律上就是土地(不動產)的延伸,分離後才算動產!
逐選項分析
A
出產物性質
✕
種在農地上尚未分離的果樹,依民法第66條第2項屬於不動產(農地)之部分,並非動產,故本敘述錯誤,不應選此項。
B
出產物性質
✓ 正確
尚未分離之出產物為不動產之部分,題目稱其為動產屬錯誤敘述,故本題判斷為錯誤(選此項)。
出產物分離前後之法律性質
狀態
法律性質
法源依據
尚未分離(種在農地上)
不動產之部分
民法第66條第2項
已分離(採摘/砍伐後)
動產
民法第67條
陷阱提醒
考生易憑直覺認為「果樹是植物、可移動」即為動產,或誤認所有農作物皆屬動產。民法特設規定,只要「尚未分離」,在法律上就只是土地(不動產)的延伸,不具獨立動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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