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下列何者不得於處理案件時,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A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B高等法院法官
C地方法院法官
D檢察官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371號: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認法律違憲得聲請釋憲,但檢察官非『審判者』,不具聲請權。
為什麼答案是 D
檢察官職司偵查起訴,非行使審判權之『法官』,依釋字371號及其後續解釋,不得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此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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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371號: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認法律違憲得聲請釋憲,但檢察官非『審判者』,不具聲請權。
關鍵字『法官』!檢察官是偵查/公訴角色,不是審判者,無釋憲聲請權。
逐選項分析
A✕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屬行使審判權之法官,依釋字371號於審理案件時確信法律違憲,可裁定停止訴訟聲請釋憲。
B✕
高等法院法官同屬各級法院法官,釋字371號明文允許各級法院法官於處理案件時聲請解釋,故有聲請權。
C✕
地方法院法官為最基層審判者,釋字371號即放寬『各級法院法官』均得聲請釋憲,打破過去僅最高法院得聲請的限制。
D✓ 正確
檢察官職司偵查起訴,非行使審判權之『法官』,依釋字371號及其後續解釋,不得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此為正解。
釋字371號重點速記
| 項目 | 內容 |
|---|
| 聲請主體 | 各級法院法官(不限最高法院) |
| 聲請時機 | 審理案件時,確信法律違憲 |
| 聲請方式 | 裁定停止訴訟,提出客觀確信之具體理由 |
| 審查標的 | 法律(命令由法官自行審查) |
| 排除對象 | 檢察官、當事人、律師 |
考生常誤以為檢察官是『司法官』就等同法官。實際上釋憲聲請權嚴格限於行使審判權的法官,檢察官雖具司法官身分,但屬行政權性質的偵查公訴機關,不在釋字371號射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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