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5 年第 9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制定之理由?
A維護租稅公平
B維持經濟穩定正確答案
C建立個人所得稅負擔對國家財政之基本貢獻
D確保國家稅收
B正確答案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明定三大制定理由,不包含「維持經濟穩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法條第1條並未將「維持經濟穩定」列為制定理由,本題問「何者非」,故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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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明定三大制定理由,不包含「維持經濟穩定」。
秒解技巧:背誦第1條「公平、稅收、基本貢獻」三關鍵字,看到「經濟穩定」直接選。
逐選項分析
A✕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明定「維護租稅公平」為制定理由之一,敘述正確,故不選。
B✓ 正確
法條第1條並未將「維持經濟穩定」列為制定理由,本題問「何者非」,故選此項。
C✕
法條第1條明定「建立營利事業及個人所得稅負擔對國家財政之基本貢獻」,敘述正確,故不選。
D✕
法條第1條明定「確保國家稅收」為制定理由之一,敘述正確,故不選。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制定理由
| 制定理由 | 法條依據 |
|---|
| 維護租稅公平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 |
| 確保國家稅收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 |
| 建立基本貢獻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條 |
命題者常將其他稅法或總體經濟政策的目標(如維持經濟穩定、促進產業升級)混入基本稅額條例的制定理由中,考生需精準記憶第1條的三大法定目的,避免被似是而非的宏觀名詞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