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5 年第 1 題單選題
下列稅捐稽徵法之規定,選出期間最長者?
A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一定期間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正確答案
B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
C稅捐之徵收期間
D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一定期間
A正確答案
本題比較各期間長短:溢繳稅款因錯誤申請退還為十年,核課及徵收通常較短,延期或分期最長三年,故選A。
逐選項解析
A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一定期間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溢繳稅款退還✓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1項,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錯誤而溢繳稅款者,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四者之中期間最長。
B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核課期間✕ 錯誤
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短於選項A。
C稅捐之徵收期間徵收期間✕ 錯誤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稅捐之徵收期間原則上為五年;該期間並未超過錯誤溢繳稅款申請退還的十年期間。
D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一定期間延期分期繳納✕ 錯誤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三年,明顯短於選項A所指的十年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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