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途中,導遊人員協助旅客處理物品遺失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確認旅客的託運行李遺失,導遊人員應立即協助向當地警察局報案正確答案
B入住當地飯店後,在飯店發生行李遺失,導遊人員應協助向警察局報案
C在景點參觀時,旅客不慎遺失護照與重要證件,導遊人員應協助向警察局報案
D在餐廳用餐時,旅客不慎遺失現金及信用卡,導遊人員應協助向警察局報案
答案與詳解
本項為題目所問的錯誤敘述。託運行李未隨旅客抵達時,應先在離開機場前向承運航空公司、其地勤代理人或行李服務櫃檯申報,由航空公司協尋並建立行李異常紀錄;實務常見文件為 PIR(Property Irregularity Report,行李異常報告),但各航空公司、機場的櫃檯名稱及表單名稱可能不同,不能一概稱為「Lost and Found」。國際航空運送中,託運行李於承運人保管期間發生滅失、遺失或毀損,原則上屬承運人責任處理範圍。因此,題幹將首要處理一律寫成「立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不正確。惟如有行李遭他人錯領、竊盜等具體犯罪情事,除向航空公司申報外,警方報案仍可能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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